金融虎讯 4月23日消息,据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福建金融公众号发布关于取消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业务资质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显示,将取消金交所业务资质和防范“伪金交所”业务。取消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金融资产类交易业务资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再从事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相关业务。
业务公告如下:
一、取消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金融资产类交易业务资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再从事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相关业务。
二、福建省至今未批准任何省外金融资产类地方交易场所在本省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发展会员机构、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方式在我省从事相关业务。任何未经批准在我省开展的金融资产交易类经营活动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三、市场上出现部分名称中带有“信用资产”“登记结算”“登记备案”“产登管理”“产权交易”“产权服务”等字样的市场主体,未经国家有权部门依法许可,直接或间接为各类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等服务,属于“伪金交所”,涉嫌违规经营,存在较大金融风险隐患。
四、按照有关规定,除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外,其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经营活动不得金融化、证券化、期货化,不得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销售、挂牌、结算等相关服务。
五、福建省内企业应依法合规进行融资活动,自觉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不得通过“伪金交所”违规开展融资活动。
六、请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选择合法投资渠道,提高风险识别能力,不参与投资“伪金交所”登记备案的非标债务融资产品,自觉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发现相关线索,可向属地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反映,涉嫌犯罪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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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指引》针对的对象是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放贷业务金融机构。以及接受金融机构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上述机构在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催收业务时,同样需要按照《催收指引》中的金融机构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