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雷潮以来公安查办400家非法集资P2P 易商通和善林案入十大案例
监管 小贷 金融虎 · 2019-05-10 14:46:08
今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情况,并公布了十大典型的经济犯罪案件,易商通、善林金融和牛板金非法集资案在列。据介绍,2018年6月P2P网贷平台集中“爆雷”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办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平台400余个,并从16个国家和地区将60余名逃犯缉捕回国。


金融虎讯 5月10日综合消息,据公安部网站,今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情况,并公布了十大典型的经济犯罪案件,易商通、善林金融和牛板金非法集资案在列。据介绍,2018年6月P2P网贷平台集中“爆雷”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办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平台400余个,并从16个国家和地区将60余名逃犯缉捕回国。

 

当前,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成为涉众型经济犯罪“重灾区”,涉及人员多、地区广、金额巨大,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蕴含巨大经济金融风险。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高峰介绍当前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形势特点时表示,我国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形势总体上仍较为严峻,发案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特别是社会领域经济犯罪与专业领域经济犯罪相互叠加,如互联网金融领域发案突出,传统的经济犯罪和网络金融犯罪交织共生,使得犯罪破坏力倍增,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给广大群众造成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是案件总量高发,规模庞大。2018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1.9万起,涉案金额4100余亿元。涉案金额超过百亿元、涉及投资者超过百万人的“双百案件”屡有发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蔓延速度快,涉及面广。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蔓延传播速度快,涉及领域广泛,商品营销、房产投资、教育培训等传统领域仍时有发案,一些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已成为涉众型经济犯罪“重灾区”。特别是非法集资活动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呈行业性发案的特点,从东部向中西部迅速转移,几乎覆盖全国所有省份。

 

三是犯罪手法翻新,欺骗性强。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不断升级,诱惑性、欺骗性、迷惑性很强。有的租用高档写字楼、花重金宣传造势,包装成实力雄厚的正规企业;有的借用“金融创新”等概念,编造项目标的、虚构资金往来,诱骗群众;有的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大肆非法集资;有的在社区、超市搞贴身营销,瞄准老年群众大打“亲情牌”,新类型新手法层出不穷。

 

在资本市场领域,不法分子宣传“高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平台虚拟币或礼品,通过“直播订阅”“收费文章”“付费问答”等名目诱骗投资者,具有很大迷惑性。

 

据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介绍,按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部署,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特别是非法集资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多次召集会议专题研究,并于2018年6月21日出席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对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作出具体部署。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多次指挥调度重大案件侦办工作。


全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等突出犯罪,重拳出击、精准打击。2018年以来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1.9万起,查处了“善林金融”“云联惠”“联壁金融”等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数众多的重特大案件,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高峰通报,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的综合影响,当前我国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总体上仍较为严峻,发案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特别是社会领域经济犯罪与专业领域经济犯罪相互叠加,传统经济犯罪与网络经济犯罪交织共生,破坏力倍增,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给广大群众造成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2018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1.9万起,涉案金额4100亿元,涉案金额超过百亿元、涉及投资者超过百万人的“双百案件”屡有发生。而且,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蔓延传播速度非常快,一些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已成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不断升级,诱惑性、欺骗性、迷惑性很强。


高峰介绍,面对当前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严峻形势,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强化追赃挽损,努力提升执法效能,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取得了重大战果和突出成效。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涉及人数众多的重大案件,公安部实行挂牌督办,先后成功侦破部督案件近40起,摧毁重大跨区域犯罪网络200余个。2018年6月P2P网贷平台集中“爆雷”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响应、积极行动,尤其是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公安机关主动作为、全力出击,依法查办非法集资犯罪平台400余个,并将缉捕外逃嫌疑人列为“猎狐行动”的首要任务,从16个国家和地区将60余名逃犯缉捕回国,有力维护了投资群众切身利益。


今年5月15日是第十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宣传日的主题是“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宣传重点是非法集资、传销等常见多发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为提升宣传效果,公安部专门策划制作了特别节目《非法集资“会诊室”》,采用“主持人+观众”的互动形式,围绕群众关切和疑问,通过情景短片、专家点评和案例剖析,生动揭露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常见犯罪手法,详细介绍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充分展示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坚定立场和显著成效。该节目将于5月15日上午10时通过互联网新媒体集中推送。5月15日当天,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将同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现场宣传活动,以现场咨询、实物展览、展板海报、艺术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剖析典型案例、讲解犯罪手法、展示打击战果,帮助广大群众更加直观地识别犯罪手法,防范不法侵害。


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将进一步做好打击和防范济犯罪工作,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同时,公安机关也希望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摒弃侥幸心理,谨慎理性投资,多看、多问、多查、多思,切实远离非法集资、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发现有关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与此同时,各地公安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实施分类处置、有序化解风险。针对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领域风险,会同央行、银保监等部门及时治理新出现的金融领域乱象,取得积极成效。

 

为切实解决跨区域案件群众报案难等问题,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采取网上报案、基层受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同时,公安部也开通了非法集资案件的网上登记平台供各地办案使用,最大程度的方便人民群众。同时全面推行“阳光办案”,围绕受理立案、批捕、移诉等重要节点,及时公布案件进展,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全力回应群众诉求。


公安机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典型案件


1、易商通非法集资案。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依法对北京易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高某华等人注册成立易商通公司,通过设立“易订商城”网上购物平台,以“消费返利”等形式为诱饵吸引投资人加入,向约25万名投资人非法吸收资金200余亿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善林金融非法集资案。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善林金融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善林金融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系周某云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先后在全国29个省、直辖市设立1120家分支机构,以及“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后更名为:“亿宝贷”)“广群金融”等四家线上投资理财平台,采取媒体广告宣传、电话推销、门店招揽等方式,以承诺6%至13%不等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向62万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736亿余元。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3、牛板金非法集资案。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根据群众报案依法对浙江佐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航等人在杭州注册成立浙江佐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设立“牛板金”网络借贷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布虚假标的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至案发时未兑付金额约43亿元,涉及投资者约9.4万人。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徽州文化非法集资案。安徽省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依法对黄山徽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立案侦查。经查,曾某军等人依托徽州文化公司、华商山庄酒店公司、黄山晚晴在线商贸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及其数十家分公司,在无有效营利能力、对外大量抵押资产的情况下,以健康旅游养老的名义,向中老年人推销单用途预付储值卡,宣称凭卡打折消费一年到期后还可获得储值金额12—14%的利息,向3.6万余人非法吸收资金达74亿余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云集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根据群众报案,依法对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潘某健等人在互联网设立“云集品”电子商务平台,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为名,设计多种复杂奖励制度,诱使参与人加入平台“消费”并不断发展下线,骗取大量财物,涉案金额120亿元。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潘某健等已被抓获,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东霖国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公安局依法对“东霖国际集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玲伙同他人设立QL量化券商平台(后更名为QCMG平台),宣称与12家全球顶级知名交易商合作开展外汇证券交易业务,以投资外汇证券获取高额回报为名,引诱他人交纳费用成为会员并投资,骗取大量财物,共涉及会员17万余人、涉案资金达数十亿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国好百分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依法对深圳国好百分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操作运行宁夏果好枸杞健康产业集团限公司等8个网络平台,号称将实体经济与电子商务相结合,以代理商与消费者零距离服务的模式,通过拉人头发展会员并投资,骗取大量财物,共涉及会员4万余人、涉案金额1.5亿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8、晋商贷非法集资案。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依法对山西新晋商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郝某海等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设立“晋商贷”网络借贷平台,以年息13-28%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售“金算盘”“聚宝盘”“金如意”等投资产品的名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上百亿元,涉及全国约十万人。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9、“股宝网”非法经营案。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成功破获“股宝网平台”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犯罪案,摧毁了一个盘踞湖北、广东两地的特大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网络平台,涉案资金1.2亿元。经查,犯罪嫌疑人江某铨、曾某杰等人以武汉映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世鼎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开发炒股分仓软件,通过深圳市开天软件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开发、销售具有分仓配资兼杠杆功能的炒股软件,并以其开发的产品“股宝网”“开天时代”等炒股软件对外招揽客户,在未取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交易经纪业务经营资质情况下,使用“股宝网平台”擅自接入证券系统,并为客户炒股提供平台和加杠杆配资服务,按交易数额和次数收取服务(手续)费,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非法经营“笑气”案。针对当前网络非法销售“笑气”犯罪较为突出的形势,在深入研判的基础上,经商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单位,公安部部署山东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笑气”专项研判。在腾讯、阿里等公司协助下,公安机关迅速查明了国内非法经营“笑气”犯罪网络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并研判生成了一批具备落地打击条件的案件线索。在此基础上,公安部组织21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经侦部门,对非法经营“笑气”犯罪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有效摧毁了一批非法经营“笑气”的犯罪链条,有力遏制了“笑气”的滥用态势。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117起,捣毁犯罪窝点20余个,抓获一大批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笑气”气弹7000余万支,冲床、振动盘、超声波机等生产设备30台套,同时还查获大批包装材料,涉案价值总计1.4亿余元。


附公安部发布会文字实录:


[ 主持人 郭林 ]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大家一定都关注到了,被媒体称为共和国公安史上最高规格的全国公安工作会议5月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总结在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深入阐述新时代公安机关的使命任务,对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新时代公安机关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伟大梦想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全国公安工作会议还特别强调,要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对突出违法犯罪,要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  2019-05-10 15:05:52  ]


[ 郭林 ]  5月7日晚,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会议,并于8日与全国公安厅局长一起,深入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工作。他强调,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公安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公安机关要迅速在全警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着力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和个人极端犯罪,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安宁。[  2019-05-10 15:16:44  ]


[ 郭林 ]  我们今天发布会的主题,就是通报公安机关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情况。为此,我们邀请到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高峰、巡视员刘冬、副局长赵斌、尤小文、王志广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2019-05-10 15:17:14  ]


[ 郭林 ]  当前,受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因素影响,我国经济犯罪活动总体仍处于高发态势。其中,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频发,一些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成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涉及人员多、地区广、金额巨大,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蕴含巨大经济金融风险。[  2019-05-10 15:17:45  ]


[ 公安部经侦局局长 高峰 ]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我和我的同事很高兴今天下午跟大家见面,就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关工作情况和大家做一个交流。我向大家通报几个情况:[  2019-05-10 15:19:50  ]


[ 高峰 ]  1、当前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形势特点。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的影响,当前我国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形势总体上仍较为严峻,发案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特别是社会领域经济犯罪与专业领域经济犯罪相互叠加,如互联网金融领域发案突出,传统的经济犯罪和网络金融犯罪交织共生,使得犯罪破坏力倍增,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给广大群众造成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  2019-05-10 15:25:16  ]


[ 高峰 ]  一是案件总量高发,规模庞大。2018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1.9万起,涉案金额4100余亿元。涉案金额超过百亿元、涉及投资者超过百万人的“双百案件”屡有发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2019-05-10 15:29:26  ]


[ 高峰 ]  二是蔓延速度快,涉及面广。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蔓延传播速度快,涉及领域广泛,商品营销、房产投资、教育培训等传统领域仍时有发案,一些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已成为涉众型经济犯罪“重灾区”。特别是非法集资活动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呈行业性发案的特点,从东部向中西部迅速转移,几乎覆盖全国所有省份。[  2019-05-10 15:33:07  ]


[ 高峰 ]  三是犯罪手法翻新,欺骗性强。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不断升级,诱惑性、欺骗性、迷惑性很强。有的租用高档写字楼、花重金宣传造势,包装成实力雄厚的正规企业;有的借用“金融创新”等概念,编造项目标的、虚构资金往来,诱骗群众;有的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大肆非法集资;有的在社区、超市搞贴身营销,瞄准老年群众大打“亲情牌”,新类型新手法层出不穷。在资本市场领域,不法分子宣传“高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平台虚拟币或礼品,通过“直播订阅”“收费文章”“付费问答”等名目诱骗投资者,具有很大迷惑性。[  2019-05-10 15:33:35  ]


[ 高峰 ]  2、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有关情况。面对当前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严峻形势,遵照党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自2018年6月开始,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强化追赃挽损,努力提升执法效能,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取得了重大战果和突出成效。[  2019-05-10 15:33:54  ]


[ 高峰 ]  主要情况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和部党委高度重视,公安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赵克志同志担任组长,孟庆丰副部长担任副组长,通过实地督导、定期通报等方式,强力推动专项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全国各省、市、县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一把手”负责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大保障、全力推进,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2019-05-10 15:34:12  ]


[ 高峰 ]  二是强化案件侦办,聚力大案攻坚。公安机关积极适应经济犯罪形势新变化,依法履行打击主责,积极创新机制手段,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涉及人数众多的重大案件,公安部实行挂牌督办,先后成功侦破了“团贷网”“云集品”等部督案件近40起,成功摧毁重大跨区域犯罪网络200余个。[  2019-05-10 15:34:47  ]


[ 高峰 ]  2018年6月P2P网贷平台集中“爆雷”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响应、积极行动,尤其是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公安机关主动作为、全力出击,依法查办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平台400余个,并将缉捕外逃嫌疑人列为“猎狐行动”的首要任务,从16个国家和地区将60余名逃犯缉捕回国,有力维护投资群众切身利益。与此同时,各地公安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实施分类处置、有序化解风险。针对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领域风险,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及时治理新出现的金融领域乱象,取得积极成效。[  2019-05-10 15:36:08  ]


[ 高峰 ]  三是积极开展“阳光办案”,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工作中,全国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紧紧围绕群众所需所盼,将追赃挽损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核心要务,创新机制、细化措施,为刚性执法注入暖心温度。我们的理念就是涉众型案件涉众化办理,向人民群众公开我们的办案进程,使人民群众能够了解公安机关的艰辛努力,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为切实解决跨区域案件群众报案难等问题,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采取网上报案、基层受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同时,公安部也开通了非法集资案件的网上登记平台供各地办案使用,最大程度的方便人民群众。同时全面推行“阳光办案”,围绕受理立案、批捕、移诉等重要节点,及时公布案件进展,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全力回应群众诉求。[  2019-05-10 15:41:42  ]


[ 高峰 ]  三、公安机关深化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加强产权保护的有关工作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切实强化产权保护,公安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了《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自2018年1月1日施行至今,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司法领域的高度关注和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反响良好。[  2019-05-10 15:42:44  ]


[ 高峰 ]  全国公安机关通过狠抓《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突出体现在:一是丰富了经济犯罪案件中涉案财物的处置途径,比如,在某起非法集资案件中,办案单位适用关于在一定条件下涉案财物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代管托管的规定,有效避免了资产流失。二是助推了各地积案清理工作,有效消除了一批长期“挂案”。三是规范了“刑民交叉”处理,比如,在某起违法发放贷款案件中,办案单位发现某金融机构为掩盖其违法放贷的犯罪事实,对逾期贷款均提起民事诉讼,人为造成“刑民交叉”,办案单位果断根据《若干规定》,报请省公安厅批准立案侦查,取得良好法律效果。[  2019-05-10 15:45:32  ]


[ 高峰 ]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经侦执法实际,深入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着力提升有关条款的实战应用,力争取得更大成效,推动公安机关办案质量再上新台阶。[  2019-05-10 15:49:51  ]


[ 高峰 ]  四、公安机关积极开展预警宣传、普及经济犯罪防范知识的工作情况。多年来,我们始终将加强宣传教育作为预防经济犯罪的重要途径,充分运用各种传统和新型媒体,积极开展防范宣传,揭露犯罪伎俩法,增强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特别是2010年以来,公安部将每年的5月15日高峰: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部署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防范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防经济犯罪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受到广大群众欢迎。[  2019-05-10 15:50:09  ]


[ 高峰 ]  今年5月15日,是第十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公安部专门会同有关单位制作了特别节目《非法集资“会诊室”》,围绕群众关切和疑问,通过情景短片和案例讨论,重点揭示常见多发的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及其“庞氏骗局”本质,介绍防骗知识,展示公安机关打击成效。该节目将于15日上午10:00在人民网等媒体推送。届时,各地也将在15日前后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敬请广大记者朋友们予以关注并广为宣传、转发。[  2019-05-10 15:50:50  ]


[ 高峰 ]  下一步,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遵照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部署,在公安部党委领导下,进一步做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依法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同时,我们也利用这个机会提醒广大群众:警惕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谢谢大家。[  2019-05-10 15:51:07  ]


[ 郭林 ]  谢谢高峰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请各位记者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所在媒体的名称。现在开始提问。[  2019-05-10 15:51:29  ]


[ 凤凰卫视记者 ]  请问公众如何来防范花样翻新的非法集资犯罪?谢谢。[  2019-05-10 15:51:47  ]


[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 王志广 ]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正如刚才您所提到的,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和迷惑性更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侵害了我们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在投资理财的过程当中,提升防范意识,抵制非法集资,无论不法分子如何巧立名目、巧舌如簧,希望大家能够记住三点:一是选择合法的主体。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经监管部门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理财、信托、基金、债券、外汇交易等等金融服务。网络借贷的P2P平台,只能够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不得从事自融、设立资金池。因此,在投资理财时要选择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持牌的金融机构,未经批准的坚决不参与。[  2019-05-10 16:05:54  ]


[ 王志广 ]  二是拒绝可疑项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和备案的,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通过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公开宣传募集资金。因此对于在商场、超市、街头摆摊设点、拉人投资的,或者在网络上、户外广告牌上刊发广告进行宣传等等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  2019-05-10 16:06:04  ]


[ 王志广 ]  三是抵制高息诱惑。不法分子为了引诱群众参加,往往允诺高收益、无风险、保本保息,实际上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投资理财不得宣传、不得承诺还本付息。在面对高利诱惑的时候一定要核实项目的真实性,思考一下如此高的收益是否可能,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实际上无论不法分子采取什么名目和手法,非法集资的实质都是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还旧,对于这种犯罪,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打击,全力保护群众远离非法集资,保护好群众的“钱袋子”,一旦发现非法集资,群众也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谢谢大家。[  2019-05-10 16:06:14  ]


[ 北京青年报记者 ]  请介绍一下公安机关打击非法经营“笑气”集中行动的有关情况。谢谢。[  2019-05-10 16:06:26  ]


[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 尤小文 ]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笑气”的学名叫做一氧化二氮,在医疗 和食品加工行业广泛应用,吸入“笑气”之后会在短时间内产生快感,而且能使人发笑,所以俗称“笑气”。[  2019-05-10 16:14:53  ]


[ 尤小文 ]  从公安机关侦控的情况来看,目前滥用“笑气”的现象比较普遍。公安机关对这种情况高度重视,去年,公安部经侦局部署山东公安机关开展摸排,基本摸清了国内非法生产“笑气”的网络、组织架构和经营模式。在去年10月公安部经侦局组织全国20个省份,包括山东、浙江、北京、上海等地,集中开展收网行动,一共立案117起,抓获一大批犯罪嫌疑人,摧获了生产加工窝点20多个,现场缴获“笑气”气弹7000多万支,还缴获生产设备30多台套,涉案金额1.4亿元人民币。[  2019-05-10 16:15:11  ]


[ 尤小文 ]  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目前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对于“笑气”的危害了解不够,有的出于好奇心,吸食成瘾。希望我们各方一起努力,共同防范非法经营“笑气”的犯罪行为。谢谢。[  2019-05-10 16:21:59  ]


[ 新京报记者 ]  当前私募基金领域有哪些突出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会采取哪些打击防范措施?[  2019-05-10 16:22:18  ]


[ 公安部经侦局巡视员 刘冬 ]  谢谢你的提问。私募基金是专业性比较强的一种投资方式。从我们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看,当前私募基金领域突出的经济犯罪有四类:第一,部分私募机构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实际上是从事着非法集资活动。[  2019-05-10 16:23:02  ]


[ 刘冬 ]  第二,个别的私募机构突破私募基金行业最重要的合格投资者底线,采取公开宣传的方式,从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2019-05-10 16:27:56  ]


[ 刘冬 ]  第三,个别的私募机构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运作,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者操纵成立空壳公司转移侵吞基金资产和投资人募集款,实施合同诈骗,挪用资金或者职务侵占等犯罪。[  2019-05-10 16:28:03  ]


[ 刘冬 ]  第四,个别私募机构及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犯罪。[  2019-05-10 16:28:43  ]


[ 刘冬 ]  今后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沟通联络机制,及时发现私募机构的经营和兑付风险,对于涉嫌经济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全力追查涉案资金去向,最大限度的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与此同时,坚持打防结合,与相关部门一起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摸排,进一步做好投资者的教育、宣传、防范和解疑释惑工作,强力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建议大家在5月15号上午10点,关注公安部经侦局通过人民网播出的专题节目《非法集资“会诊室”》,有更加详细的介绍。谢谢大家。[  2019-05-10 16:33:00  ]


[ 新华社记者 ]  请您具体谈一谈《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的若干规定》在产权保护方面有哪些制度安排的和举措?[  2019-05-10 16:34:03  ]


[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 赵斌 ]  谢谢记者提问。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产权保护工作。201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的法治化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劣劣态。总书记在2018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又多次提及产权保护问题。 [  2019-05-10 16:38:57  ]


[ 赵斌 ]  公安机关作为市场经济秩序的捍卫者和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主力军,承担着依法保护产权的重大责任,在严厉打击侵犯产权经济犯罪,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产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19-05-10 16:39:05  ]


[ 赵斌 ]  《若干规定》从原则性规定到具体执法环节均做了系列的规范,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与合法利益的保护;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注意办案的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注重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以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处置涉案财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  2019-05-10 16:39:56  ]


[ 赵斌 ]  此外,《若干规定》还首次提出了“调查性侦查措施”的概念,主要是指不包括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等强制性措施 在内的侦查措施,严格限制了侦查权的过度使用,意在要求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打击犯罪职责时,要有意识的减少对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的干扰。实际工作中,针对个别地方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不规范,侵犯产权的问题,我们以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为抓手,于2018年底至2019年初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各地集中清理整改了一批查扣不规范的问题。谢谢。[  2019-05-10 16:43:45  ]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交通广播记者 ]  我们刚拿到了刚公布的十大典型的经济犯罪案件,我想了解一下十大典型经济犯罪案件当中的“股宝网”案,这种以小资金获取大收益的活动,我们广大投资者能不能参与其中?谢谢。[  2019-05-10 16:48:26  ]


[ 刘冬 ]  “股宝网”这个案子是去年年底广东深圳公安机关成功破获的一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犯罪的案件,捣毁了一个特大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网络平台,涉案资金达到1.2亿,这个案件还在继续侦办之中。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股宝网”等非法平台利用所谓自研交易系统,在母账户的掩盖下,依托各级代理商,在互联网中为那些不具备风险识别和抵抗能力的散户提供高杠杆投资渠道,从中牟取暴利。有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严重破坏金融市场交易秩序,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2019-05-10 16:52:16  ]


[ 刘冬 ]  大家知道,股票和期货是高风险的金融产品,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或者期货交易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或者期货公司进行,投资者要保持理性心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始终谨记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要把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避免给自己造成损失。有四句话想通过媒体来传播给广大的投资者,就是“理财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投资不谨慎、亲人两行泪”。谢谢。[  2019-05-10 16:53:01  ]


[ 东方卫视记者 ]  我有一个问题,针对非法集资的案件,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采取什么样的工作措施?[  2019-05-10 17:26:53  ]


[ 高峰 ]  我从事公安经侦工作有30多年,面对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频发,感受到从来没有的巨大压力。我们感觉有三个“沉甸甸”。首先是心里沉甸甸,看到广大群众的财产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很多甚至是多年的积蓄掉入陷阱。看到他们欲哭无泪,我们的心里也在流血。二是肩膀沉甸甸,公安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任。面对非法集资高发态势,如何在严峻犯罪形势下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我和同事们是非常严峻的挑战。三是头脑沉甸甸。非法集资为什么会如此严重,有哪些深层次的原因,十分复杂。打击只能是治标,要想治本还需要更好的制度设计和多部门齐抓共管。[  2019-05-10 17:27:13  ]


[ 高峰 ]  面对严峻形势,为了更好地履职尽责,必须创新打击方式。我们已经开展并将继续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全力把握查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最佳战机。非法集资有相当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一些不法分子把“信息中介”变成“信用中介”、设立资 金池,表面“合规”,实际违规违法。这类案件性质认定、证据收集难度都十分大。希望广大群众理解,公安机关准确认定这类案件,需要以事实为基础、为法律为准绳,需要有一个办案周期来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当然,我们也在不断提高把握最佳打击时机的能力水平。[  2019-05-10 17:44:54  ]


[ 高峰 ]  二是强力推行“阳光办案”。办案中,公安机关都会全力缉捕犯罪嫌疑人、追缴涉案资产,最大限度地为受损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在这方面,有很多感人故事,有的民警因为连续加班加点牺牲在工作岗位,有的是不分昼夜辗转八个国家缉捕逃犯。对有关追逃追赃 进展,公安机关将及时发布公告,回应群众的关切,也希望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同时,我们依托大数据手段,密切关注网络借贷、私募基金等领域的犯罪风险,初步摸清了有关行业生态,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2019-05-10 17:45:04  ]


[ 高峰 ]  三是进一步推动加强前端监管。不仅投资人要提高防范意识,我们也积极推动有关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希望有关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广大群众共同努力,一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  2019-05-10 17:45:11  ]


[ 郭林 ]  非常感谢高峰局长饱含深情的回答。各位记者朋友,非法集资等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它具有很强的诱骗性、欺骗性和迷惑性,所以广大群众特别容易上当受骗,做好新闻宣传和教育预防工作显得至关重要,希望我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积极参与进来,结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聚焦典型案例,揭露犯罪手段,提示风险危害,教育人民群众努力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切实保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如果大家有采访的需求,可以跟我们联系。谢谢。[  2019-05-10 17:4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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