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公司动态 监管 财经 金融虎 · 2020-09-28 12:54:17
为强化对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处置,条例从四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风险防范与处置职责。二是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地方金融组织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时,及时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逐级上报,并通报所在地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三是规定具体风险防范与处置措施。四是建立执法协作机制。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联动方案。


金融虎讯 9月28日消息,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22日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条例从地方金融组织范围、监管制度、监管责任、金融发展、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等方面,对我区地方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地方金融活动进行了规范,将为提升我区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水平,推动地方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条例是广西第一部专门针对地方金融监管领域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填补了该区地方金融立法的空白,将解决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执法缺少有效手段、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对于进一步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促进地方金融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中,为强化对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处置,条例从四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风险防范与处置职责。二是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地方金融组织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时,及时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逐级上报,并通报所在地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三是规定具体风险防范与处置措施。四是建立执法协作机制。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联动方案。


七类组织纳入地方金融组织


条例在总则的第二条第二款对地方金融组织的概念和范围作出了规定,目前在该区,有七类组织属于地方金融组织,即依法设立、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授权自治区监督管理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组织。


在列举七类组织以后,考虑中央今后可能会增加其他的新兴金融业态作为地方金融监管的对象,条例明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授权自治区监督管理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组织”也应当纳入地方金融组织的范围。


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于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条例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大保护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这要求媒体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公益性宣传,加强舆论监督;要求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金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自主选择权、知情权、财产和信息安全等合法权益。这要求地方金融组织建立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不得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推介与其自身需求、风险承受能力等不相符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要求地方金融组织在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或者图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违反这一规定,将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并规定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业务,应当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签订合同。


为促进地方金融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条例从制定并完善金融发展政策和措施、制定金融发展规划、推动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支持金融集聚区建设、发展普惠金融、培养引进金融人才等方面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促进地方金融发展方面的工作职责。


0 人收藏 0 人喜欢
分享至:

0 人打赏,共 0

相关推荐

政策监管
抵御“代理免除债务”等异常维权行为!互金协会出台从业机构应对异常维权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催收指引》针对的对象是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放贷业务金融机构。以及接受金融机构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上述机构在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催收业务时,同样需要按照《催收指引》中的金融机构相关要求执行。

公司动态 曝光台 监管 JM金融 · 552浏览 · 2024-04-24
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业务资质被取消!监管提示“伪金交所”相关风险

据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福建金融公众号发布关于取消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业务资质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实时观察 监管 曝光台 金融虎网 · 521浏览 · 2024-04-23
互金协会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

4月17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协会党委委员、副秘书长杨农所作的协会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审议通过《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对异常维权指南》《金融领域维权信息网络发布指引》《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等自律规范性文件、理事等职务增补提名、部分专委会更名换届等重要事项。协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了互联网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金融APP等数字金融重点领域自律管理工作情况。

监管 曝光台 中国互金协会 · 484浏览 · 2024-04-22
0 人评论
可输入 255
投稿
资讯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