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资炒作不断翻新,混淆公众试听,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为保护群众利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近日,青海省有部分群众通过APP及微信群参与炒作虚拟货币(如MARK币)投资理财活动,涉嫌非法金融,具有极大风险隐患。对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的风险提示函》。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不法分子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不法分子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上述非法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提醒投资者,要警惕虚拟货币投资风险,理性看待区块链、投资理财,不要落入以“金融创新”为噱头的非法金融活动陷阱,不要轻易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和处非办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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