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 1月18日消息,近日,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警惕以“私募基金”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近年来,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时有发生,不法分子骗取投资者钱财后,立刻挥霍一空或者携款逃跑,给投资者带来惨重的损失。为切实防范“挂羊头、卖狗肉”的“伪私募”假借私募基金名义,行非法集资之实。
现将“伪私募”有关特点提示如下:
一、公开募集。私募基金姓“私”,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信息、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如某机构采取上述途径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和推介基金产品,投资者要予以高度警惕。
二、未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应当向中基协进行登记,各类私募基金产品发行募集完毕,均应当向中基协办理备案手续。欲查询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可以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https://www.amac.org.cn/“信息公示”栏目查看。对于未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产品,要坚决远离。需特别提示的是,中基协的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承诺保本保息。私募基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固定收益及定期支付利息等。“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投资者要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四、投资者准入无门槛或者门槛低。私募基金的资金募集应严格遵守合格投资者制度,只有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内年均收入不少于50万元的个人,且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才可认定为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认购私募基金时,单只私募基金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对于低于此限额销售的所谓私募基金,投资者要坚决拒绝。
南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您:
一、投资理财要理性谨慎。许多机构以高收益为噱头吸引投资者,甚至打着私募基金、资产管理等投资理财名义诈骗、非法集资。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因高收益的吸引而放松警惕、盲目投资,自觉抵制“一夜暴富”“快速致富”“高收益无风险”“保本保收益”等噱头诱惑,多一分怀疑,少一分侥幸,牢固树立“投资有风险”的理念,在充分了解风险的基础上,审慎投资,避免上当受骗。
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若发现以“私募基金”名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根据《南宁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经核实符合奖励条件的,可获1500元-100000元举报奖励,广大市民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拨打南宁市非法集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若出现私募基金管理人跑路、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情况,第一时间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青秀区处非办:5840556
青秀区市场监管局:5557840
青秀公安分局:5840265
南湖公安分局:5551530
青秀山公安分局:5508505/5573100
兴宁区:3290219/3290220
西乡塘区:3394270
江南区:4887872
邕宁区处非办:4790852
邕宁区公安分局:4723789
邕宁区市场监管局:5784876
良庆区:4505775
武鸣区:6098831
高新区:3216714
经开区:4517405
东盟开发区:6336830
宾阳县:8238100
横县:7227509
马山县:6821910
隆安县:6522473
上林县:5280381/528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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