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布《(2023)粤0304刑初943号被告人李斌、刘婕、吕剑、卢剑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宣判公告》,公告显示,被告人李斌、刘婕、吕剑、卢剑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宣判。
在公告的结尾,特别说明了一下,“上述案件目前仍在上诉期内,判决暂未生效。”
7月26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布《(2023)粤0304刑初943号被告人李斌、刘婕、吕剑、卢剑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宣判公告》,公告显示,被告人李斌、刘婕、吕剑、卢剑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宣判。
在公告的结尾,特别说明了一下,“上述案件目前仍在上诉期内,判决暂未生效。”
公告如下:
本院受理的(2023)粤0304刑初943号被告人李斌、刘婕、吕剑、卢剑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宣判,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李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二、被告人刘婕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三、被告人吕剑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四、被告人卢剑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五、冻结在案的涉案账户及信融财富网贷平台专案回款账户中的款项依法按比例发还给本金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已查封、冻结、扣押的涉案财产依法甄别、变价后依法按比例发还给本金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继续追缴本案其他违法所得,追缴后依法发还给本金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经追缴后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李斌、吕剑、卢剑良、刘婕在各自违法所得数额范围内继续向本金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退赔。
上述案件目前仍在上诉期内,判决暂未生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此前资管黑板报报道,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卢剑良、李斌、吕剑、刘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这起案件涉及的是P2P平台信融财富,根据报道,李斌是信融财富的联合创始人和副总裁,吕剑为副总裁,而刘婕则是信融财富董事长齐洋的妻子,同时也是公司的高管。此外,信融财富的董事长齐洋也是该平台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将近90%。
信融财富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本为6904.55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5704.55万元人民币,2017年7月31日信融财富上线了江西银行存管。在上线的第二年,单月交易量突破1.3亿,累计成交额突破10亿。到2017年2月20日,累积交易金额已突破100亿。然而,到了2018年6月4日,信融财富开始出现投资人提现困难,随后情况进一步恶化。
2019年7月23日,信融财富宣布退出P2P业务并启动良性清退。根据兑付计划,第一年兑付不低于20%,第二年兑付35%,第三年兑付45%。但整个兑付流程并不顺利,第一年的第一季度的兑付任务就未达成,后续兑付更是“挤牙膏般”。
2021年11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公布了“信融财富”的案件详情:累计向119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207.11亿元,仍有19.30亿元的本金尚未兑付,涉及19286人
从2021年11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公布的情况来看,“信融财富”被定性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该平台自2012年3月上线至停标日,累计向119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207.11亿元,待偿本金19.30亿元,涉及投资人19286人。
此时,警方已冻结涉案账号130余个,冻结金额4100万元,专案汇款账户汇款2795万元,冻结齐某、李某等人持有的信融财富等3家涉案公司股权,查封不动产6处,调取涉案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机构账号4400余个。
据资管黑板报了解,在2019年7月23日时,“信融财富”宣布良性清退,当时公布的信息显示,“信融财富”有13500多名出借人,应付金额总计逾22亿元,应兑付本金逾15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公布的数据与警方的数据有较大差异,比如当时说有15亿多元本金和13500多名出借人,但在良性清退两年后,警方公布的数据显示,却有19.30亿元的本金尚未兑付,涉及19286人。
2024年6月14日,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发布开庭公告,定于2024年6月19日10时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卢剑良、李斌、吕剑、刘婕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来源:资管黑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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