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交所官网披露已经受理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芯科技”)的首发申请,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6月24日,德芯科技曾获得过创业板的受理,2021年7月19日进入问询函。在完成两轮回复之后,原本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定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2022年第71次会议,审议德芯科技的首发申请。2022年9月2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均向交易所提交了撤回申请,撤回的理由未知。此番IPO前夕,德芯科技还进行了一次分红。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24年1月5日执行完毕。更早之前,2017年至2021年,德芯科技累计分配现金股利3.69亿元。招股书显示,2021年至2023年(报告期内),德芯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63亿、3.35亿、4.11亿;净利润分别为8144.96万、1.02亿、1.28亿;各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082.26万、9970.42万、1.26亿;毛利率分别为54.74%、53.05%、53.20%。2024年一季度,德芯科技实现营业收入3375.08万,同比减少47.81%;净利润和扣非归属净利润分别为1086.96万、1068.71万,同比减少40.74%、41.26%。针对2024年一季度在财务层面的表现,德芯科技在说明书中解释称,2024年一季度业绩滑坡,主要原因系受公司终端客户财政预算、招标及投资时间安排等因素影响,一季度收入相较于全年整体收入而言属于业务淡季,且公司系统集成项目受不同地区项目实施进度、终端客户验收进度影响亦存在季节性波动,2024年一季度系统集成项目经客户验收并结转收入金额较少,进而导致一季度收入同期对比存在一定幅度下滑。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约1.49亿,相关在手订单将在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客户验收后陆续转化为公司收入,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净利润3407.98万,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49.03%、47.36%,主要原因系公司2022 年中标的 “全国地面数字电视700 兆赫频率迁移项目”系近年来国家实施优化无线频谱资源、推进广电5G 建设等相关政策、我国广播电视行业筹划多年的全国性重大项目,整体投资规模大,公司中标金额亦较大,该项目已于2023 年度全部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本期未再产生相关收入,且未发生与相关项目具有可比性的大型项目验收,导致经营业绩同期对比有所下降。对此,关于业绩增长稳定的问题,在问询函中被着重提及,监管部门同时还要求公司回应是否存在期后数字业务收入或利润大幅下滑风险;是否应急广播业务领域是否存在市场空间有限、市场竞争加剧、收入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在业务方面,公司产品类型包括应急广播、数字电视和专业视听三类产品。其中,应急广播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4.10%、48.71%和31.89%;数字电视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1.35%、36.26%和54.49%;专业视听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14.55%、15.03%和13.62%。同一时期内,应急广播的毛利率分别为43.44%、41.31%;42.07%;数字电视的毛利率分别为63.05%、63.92%、56.51%;专业试听的毛利率分别为65.37%、64.86%、66.02%。可以看出,随着数字电视的收入占比上升,其毛利率却出现下滑。其他两款产品的毛利率虽有波动,但在2023年均有所回升。在客户方面,德芯科技表现出对前五大客户的依赖逐渐加深。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分别为2896.84万、9765.85万和1.83亿,占各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01%、29.18%和44.59%。其中,前五大客户的占比分别为2.58%、10.23%、36.18%。由此来看,德芯科技在2023年对前五大客户以及最大客户的依赖程度都迅速加深。除此之外,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更是大幅上涨。同一时期内,德芯科技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54.63%、40.61%、79.30%,主要为广电部门、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广播电视运营商等国有企业。这也离不开德芯科技应收账款的攀升,其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081.92万元、1836.62万元、9290.7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6%、3.81%和16.99%。对此,德芯科技称,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加7946.46万元,导致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向中广电设计研究院提供的“地面数字电视700兆赫频率迁移”系统集成项目和向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安顺、毕节、黔南等地的应急广播系统集成项目于当期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结转收入后分别形成应收账款6051.01万元和1142.91万元,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3.31次/年、14.48次/年和6.63次/年。德芯科技表示,2023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较大。值得注意的是,问询函提及到关于德芯科技还有一个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问题。问询函显示,德芯科技部分产品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且截至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等资质认证,部分证书(如调频频段数字音频广播发射机)已过有效期,部分证书(如地面数字电视应急广播适配器等)即将临近到期。监管部门指出,根据广电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对拟进入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有关设备器材实行入网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此次,监管层要求德芯科技说明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涉及产品的具体情况,结合已取得主管机关证明文件的具体证明内容,说明前述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同时,针对部分证书已过有效期、部分证书即将临近到期的后续应对措施,相关证书续办的进度、是否存在续办障碍;进一步说明除前述《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外,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未取得相关资质认证或超越资质即开展业务的情况,如存在,监管层也要求分析相关法律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在研发投入方面,德芯科技与同行可比公司的差距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可比同行的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9.60%、9.34%、12.19%;德芯科技的分别为8.14%、7.37%、7.06%。显而易见,同行可比均值整体波动上升,而德芯科技的研发费用率却持续下滑。对于德芯科技悬而未决的问题,专注于公司法领域的法律人士介绍称,“企业如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进行相关产品生产,涉嫌违反了如下现行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根据该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电信业务。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电信设备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2. 《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电信设备在进入市场前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并取得进网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而生产、销售电信设备的行为是违法的。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于未取得必要许可证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根据上述条例,如果企业因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而进行生产的行为被认定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如巨额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则可能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