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家被立案网贷平台终审宣判 实控人被判刑15年
互联网
金融虎 · 2017-05-31 03:15:13
近日,广东高院对广州首家被立案网贷平台中大财富案作出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判处甘宇兵有期徒刑15年。
金融虎讯 5月31日消息,近日,广东高院对广州首家被立案网贷平台中大财富案作出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判处甘宇兵有期徒刑15年。
据悉,中大财富成立于2014年2月,是广州市环宇投资有限公司旗下的P2P。该平台宣称,每年可获22%左右的利息,其工作人员也对外宣传该平台是全国首创最大的金融平台。广东环银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州市环宇纺织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为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事宜提供本息连带责任担保。这两家提供担保的公司均由甘宇兵实际控制。
据法院查明,2014年2月,甘宇兵以其控制的广州市环宇投资有限公司名义与刘某等人合作开设“中大财富P2P网络理财平台”,后来,甘宇兵出资买下平台自己控制,从同年5月间开始,宣称投资人通过该平台借款给借款人,可获得借款利率22%左右的回报。
从2015年年初开始,中大财富就陆续以延迟提现、限制日提现额等方式拖延出金。在投资人先后提现人民币3347万余元后,剩余款项甘宇兵无法归还,造成投资人损失5000万余元。
继出现提现困难问题近一月之后,中大财富多名高管被爆“失联”。2015年1月26日,该平台的投资人报案。1月27日凌晨,中大财富甘宇兵与其财务总监夏平珍、运营部总监罗志新,3名高管被警方控制。警方称,中大财富案是广州首家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
检方称,截至案发时止,中大财富共非法接受371名被害人的资金约8398万元,除去被害人累计提现的3347万余元,共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约5051万元。
此前,广州中院于2016年12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甘宇兵有期徒刑15年,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夏平珍有期徒刑4年,判处罗志新有期徒刑2年,并追缴甘宇兵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三人不服提起上诉。
广东高院近日终审裁定维持原判,裁定书中指出,鼓励金融创新与惩处金融诈骗犯罪并不矛盾,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必须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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