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再部署:稳妥处置网贷等重大案件 全力清偿挽损
小贷 财经 金融虎 · 2020-07-31 11:46:58
要稳妥处置重大案件。积极稳妥推动网贷风险处置出清,持续深入开展存案攻坚,努力实现存案大幅消减目标。要全力清偿挽损。始终将追赃挽损作为风险处置的核心要求,千方百计依法合规拓宽可清退资金来源。加大对网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提高资产处置效能,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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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7月31日综合消息,始终将追赃挽损作为风险处置的核心要求,千方百计依法合规拓宽可清退资金来源。加大对网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提高资产处置效能,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针对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监管再次进行了表态和部署。据银保监会消息,7月30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召开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年中工作座谈会,分析当前非法集资形势,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国打非处非条线众志成城,紧紧围绕防疫抗疫,全力服务“六稳”“六保”,狠抓防范化解风险、坚决打击犯罪,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受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影响,多年累积的非法集资类存量风险可能加速暴露,一些新的风险苗头开始聚集冒头,必须高度重视。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平安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自觉把平安中国建设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打非处非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增添工作举措,优化工作方案,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会议要求,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坚持“稳字当头”,注重提前部署、下好先手棋,全力以赴防范非法集资“冒头”和“反弹”,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要加强监测摸排。把集中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对辖内重要区位、重大风险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胸有成竹。认真落实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三年规划,早日建成线上线下结合、央地互联互通的全国“一张网”。


二要稳妥处置重大案件。积极稳妥推动网贷风险处置出清,持续深入开展存案攻坚,努力实现存案大幅消减目标。


三要全力清偿挽损。始终将追赃挽损作为风险处置的核心要求,千方百计依法合规拓宽可清退资金来源。加大对网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提高资产处置效能,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


据了解,近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印发《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时指出,近年来,非法集资“网来网去”特征明显,风险蔓延快、波及面广、涉众性强,大案要案高发频发,严重影响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健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格局的战略性基础设施,打造覆盖全国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势在必行、迫在眉睫。《规划》明确,到2020年底:完成国家平台和大部分地方平台建设,率先实现国家平台与重点地区平台对接。到2021年底:各地完成地方平台建设,并与国家平台全面对接。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统分结合、智能驱动、高效协同”的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


需要指出的是,今年以来,针对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银保监会曾多次表态。7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召开2020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分析当前形势,安排下半年重点任务。会议要求提到,要确保如期完成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实现风险出清。依法依规处置不法金融集团和重大风险事件,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丰富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加大惩治力度,提升处罚效率。


今年2月25日,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提到,疫情不会改变P2P专项整治方向。他强调,“P2P专项整治,方向不变,节奏不变,继续坚定不移、彻底的执行。P2P以‘退’的方向为主,整个专项整治政策没有改变。”


今年4月,互金整治领导小组与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的互联网金融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便指出,截至2020年3月末,全国实际在运营网络借贷机构仅139家,机构数量、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连续21个月下降。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已有近5000家机构退出。会议强调,争取2020年基本完成互联网金融和网贷风险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任务。


6月4日,针对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银保监会再度表态:推动互联网金融风险市场出清。持续整治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坚决取缔非法从事金融活动的互联网机构。对违法违规搭建的金融集团,在稳定大局的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做好资产清理、追赃挽损和改革重组。


7月中旬,针对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银保监会特别发出风险提示指出,应注意防范假借金融创新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活动侵害,充分知悉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正确评估自身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同时,以“望洲集团”案为典型案例提示社会公众,近年来,一些机构和平台打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金融创新旗号,或假借扶持中小微企业、养老服务、互联网新零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之名,通过虚构项目标的、承诺高收益、设立资金池借新还旧等手段,进行自融或变相自融,形成庞氏骗局,触碰非法集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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