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上海红上(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告。
通过称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公司总经理、客户经理、业务人员以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止,应将本人在上述公司任职期间收取的工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并主动到公安机关确认。
近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上海红上(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告。具体如下:
上海红上(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注册名称为陕西红尚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被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立案侦查。
一、凡是向上海红上(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陕西红尚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借资金人员,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报案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等资料,到我局经侦大队受理室登记报案。
二、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公司总经理、客户经理、业务人员以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止,应将本人在上述公司任职期间收取的工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并主动到公安机关确认。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是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附原文通告:
此前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11月14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何源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被告人何源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40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其中,2014年8月至2019年10月,红上公司通过销售“红大宝”理财产品共向1.09万余名投资人非法集资60亿余元,至案发尚有5亿余元本金未兑付。2017年8月至2019年10月,红上公司通过销售“红小宝”理财产品共向3.0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集资29亿余元,至案发尚有11亿余元本金未兑付。
来源:资管黑板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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