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虎讯 9月9日消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原工商银行员工及华夏银行、浙商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涉及员工禁止从业、机构大额罚款及责任人员追责等多类处置。

华夏银行因多类业务管理不审慎等被罚8725万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相关贷款、票据、同业等业务管理不审慎,以及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罚款8725万元。同时,对陈成天、刘建新等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对钱建华、何羽、吕玉梅、涂超等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20万元。
浙商银行因互联网贷款管理不审慎被罚没1130.80万元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相关互联网贷款等业务管理不审慎,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罚没合计1130.80万元(含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此外,对谭飞达等1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原工商银行员工因违规开展理财业务被禁业
处罚信息显示,原工商银行员工李超、易重彬因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开展理财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监管部门分别处以禁止5年、7年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此次处罚集中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机构业务合规性、审慎经营要求及数据报送准确性的严格监督,通过“机构+个人”双维度追责,强化金融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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