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虎讯 4月9日消息,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金控”)发布公告,透露其于2026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4号。这是该公司自2025年12月29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后的又一重大进展。
立案缘由: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立案
熊猫金控在2025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501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中国证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其立案。公司于次日即2025年12月30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 - 070)。

违法事实:虚假债权转让交易浮出水面
经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查明,熊猫金控存在严重的违法事实。2023年4月4日,ST熊猫(熊猫金控曾用简称)披露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熊猫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西藏熊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分别与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将债权本金余额及交易基准日后相关权益分别以198,075,000元、215,84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昆朋资产,交易金额占ST熊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97%。
然而,后续调查发现,这一债权转让实则为虚假交易。*ST熊猫不仅为债权转让提供资金,还通过资金拆借掩盖虚假交易,且上述债权由国峻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代持。相关公告、合同文件、询问笔录、银行流水等诸多证据有力地证实了这一违法事实。
责任认定:多名高管被指负有责任
监管部门认为,*ST熊猫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同时,公司多名高管也因各自在此次违法事件中的不同角色被认定负有相应责任。
徐金焕作为时任董事长,策划、参与虚假处置小贷债权事项,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民时任董事,知悉虚假交易并安排以烟花贸易预付款名义提供债权收购资金,同样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罗春艳时任董事会秘书,知悉小贷债权处置异常并协调相关银行账户用于收购资金调拨,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恒伟时任董事、总经理,以及黄玉岸时任财务总监,均因知悉小贷债权已逾期,却未审慎核查处置真实性、未对异常情况保持合理怀疑,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拟处罚决定:公司及高管面临重罚与禁入
基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拟作出如下决定:对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徐金焕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民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罗春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杨恒伟、黄玉岸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审计结果不利,退市风险如影随形
除了行政处罚的阴霾,熊猫金控还面临着更为严峻的退市危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现场获取的审计证据,明确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2024年度非标事项未能有效解决,小额贷款审计程序受限,以及小贷贷后管理等内控问题持续存在,使得公司的财务健康和内控有效性受到严重质疑。一旦最终审计报告结果如此,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这对熊猫金控来说,无异于生死攸关的时刻。
生产经营暂正常,未来走向引关注
尽管面临诸多风险,截至公告披露日,熊猫金控经自查表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在退市风险和行政处罚等多重压力下,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能否持续稳定,以及如何应对当前困境,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相关推荐
4月9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亳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与安徽涡阳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违规行为受到监管处罚。
近日,陕西证监局发布一则监管决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员工刘琪因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