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虎讯 5月8日消息,日前,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就公司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等关键问题予以阐释。
从关联交易维度来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因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曾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故为公司关联方,而其他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交易完成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主体持有公司股份可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按照规则将进而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基于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成定局。

在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方面,截至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在推进之中,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价格暂未明确。不过,经初步预估,本次交易预计不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即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但公司也表示,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将在后续的重组报告书中进行详细分析和披露,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关于重组上市问题,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东方证券呈现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第一大股东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和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所以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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