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虎讯 7月31日消息,深圳与晋城两地金融监管部门相继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和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因违规行为受到惩处。
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以及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严重问题。针对该机构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处以110万元的罚款。

在相关责任人处罚方面,孙建被给予禁止17年进入保险业的处罚,赵义被禁止21年进入保险业;程迈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刘慧武被给予警告并罚款7万元,崔国华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吴剑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黄碧容、陈敏丽分别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这些处罚措施反映出监管部门对保险机构财务造假和不正当套取费用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也公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七条以及《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

在个人处罚方面,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的多位人员因不同违规行为受到禁止进入保险业的处罚。其中,营业部经理刘晋峰因保险代理人利用业务便利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闫曼曼被禁止进入保险业9年;业务经理李小平、宋福荣被禁止进入保险业6年;业务主管崔团团、见习业务员李续俊被禁止进入保险业3年;业务主管刘珊珊、张晋芳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年。
此次深圳、晋城两地的处罚案例,再次给保险行业敲响了警钟。监管部门通过严格执法,旨在规范保险机构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于保险机构而言,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确保合规经营是生存与发展的根本。而对于保险从业人员来说,坚守职业道德,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才能在行业内长久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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