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特网讯 12月1日消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公布了6张罚单,剑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债权融资计划投资管控不到位;二、信用证贸易背景不真实,议付资金回流开证人;三、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四、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五、流动资金贷款审查不尽职。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警告并处罚款160万元。
曹震驚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流动资金贷款审查不尽职事项负有责任;颜旻(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业务发展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事项负有责任;杨雪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业务发展一部总经理,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信用证贸易背景不真实,议付资金回流开证人事项负有责任;许群峰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风险监控官兼行长助理、合规部总经理,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债权融资计划投资管控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赵勇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市场拓展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事项负有责任。
以上5人分别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给予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