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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特网讯 3月5日消息,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发布批复显示,不予核准张蔓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
批复指出,经审核发现,张蔓在该行任职期间,存在《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三条“拟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本办法第一百零二条(二)(三)(五)项规定的条件,不得担任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的情形。
同时,张蔓不符合该办法第一百零二条“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规定。
所以温州监管分局决定,不予核准张蔓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
据公开资讯显示,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主发起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注册资本2亿元。
截止2012年9月份,存贷规模60亿元,税前利润1亿元,是目前存贷规模最大,盈利能力最强、发展速度最快的村镇银行,2012年荣获全国十佳村镇银行称号,总部设在乐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