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虎讯 3月31日消息,莆田金融监管分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分别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厦门银行和建设银行相关分支机构及责任人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根据莆田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在业务开展中暴露出诸多问题。该行在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环节未能尽职履责,同时信用证授信调查也缺乏应有的审慎态度,并且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监管部门对其违规行为予以严惩,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合计处以130万元罚款。与此同时,相关责任人也被严肃问责,柳铭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施荣晗、魏辉煌、苏鸿鹏分别被给予警告。

几乎在同一时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也公布了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分支机构及人员的处罚决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石支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以及贷后管理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条款及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60万元罚款。
在对人员的处罚方面,牛润贵,这位时任建行吕梁永宁路支行行长,因相关违规行为,被禁止10年从事银行业工作,这一严厉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严重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樊小英(时任建行吕梁永宁路支行行长)因对离石支行贷前调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李金平(时任建行吕梁永宁路支行客户经理)对离石支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此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因贷中审查审批不审慎,被罚款30万元。朱宏坤(时任建行吕梁分行风险主管)和霍小军(时任建行吕梁分行小企业中心一级业务员)也因相关违规行为,分别被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警告的处罚。
银行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审批以及贷后管理等环节,是把控信贷风险、保障金融稳定的关键防线。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潜在的金融风险,甚至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而员工行为管理的缺失,也可能为违规操作提供滋生的土壤。此次监管部门的处罚行动,无疑是对银行业合规经营的一次强力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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